【信息时间:2024-07-19 阅读次数: 】
项目编号:2024fxcz0110
一、疑问内容:
疑问1:p33页经营承诺中“2、针对如停水、停电、停气、疫情封控等特殊情况下,投标人能提供紧急供餐服务及措施的,得 2 分。注:同时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须含用餐配送)扫描件(影印件),否则不得分。”
此条表述极其不合理,具有明显的投标人指向性。
答:现修改为:针对如停水、停电、停气等特殊情况下,投标人能提供紧急供餐服务及措施的,得 2 分。注:同时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扫描件(影印件),否则不得分。
疑问2:p34页人员配备中“1.投标人拟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经理(满分11分)”内的“(4)具有三级及以上厨政管理师证书的得 3 分,本小项满分 3分。”
厨政管理师证书已经被国家取消。根据国务院2016年1月22日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5号),厨政管理师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已经被正式取消。这一决定意味着,从2016年起,厨政管理师不再需要持有特定的职业资格证书来进行厨房生产运行管理的工作。
答: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设置厨政管理师,现据疑问将p35页的查询方式“(2)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为上述各拟派人员缴纳的近6个月内(任意连续3个月即可)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提供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中的任意一项缴纳证明即可)。其中:烹调师、面点师、健康管理师、公共营养师、厨政管理师、食品检验工须同时附“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网站查询截图。”修改为“厨政管理师需附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网站查询截图或中国烹饪协会颁发的全国餐饮业厨政管理师培训合格证书的扫描件或中国烹饪协会网站上查询截图,其他证书查询方式不变。
疑问3:p34页人员配备中“投标人拟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经理(满分11分):(1)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餐饮业高级职业经理人证书的的得 2分;(2)具有中式烹调师证书的,一级得 3分,二级得 2 分,三级得 1 分。(本小项以最高等级证书赋分,不累加);(3)具有三级及以上公共营养师或健康管理师证书的得 3分,本小项满分3分。(4)具有三级及以上厨政管理师证书的得 3分,本小项满分 3分。”
项目经理拥有餐饮业高级职业经理人证书即可证明具备项目经理岗位资格,无需提供学历证书、厨政管理师证书,此项装求过高,存在设置“门槛”嫌疑
答:不予修改,按照原招标文件执行。针对学历证书,本项目就餐服务对象为未成年人,家长和社会关注度高。项目经理、厨师长、检验员作为学校食堂主要管理人员与主要人员,综合素质能力要求高,在经营过程中,主要人员需要与甲方进行各项工作对接,需要一定的文化水平支撑。也考虑到一般企业人员能力水平,现对检验员的学历要求和项目经理、厨师长一样为专科及以上学历。
疑问4:p34页人员配备中“2.投标人拟为本项目配备的厨师长(满分11分):(1)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得 1分;(2)具有中式烹调师证书的,一级得 3 分,二级得 2 分, 三级得 1 分。(本小项以最高等级证书赋分,不累加);(3)具有中式烹调师证书的,一级得 3 分,二级得 2 分, 三级得 1 分。(本小项以最高等级证书赋分,不累加);(4)具有四级及以上西式烹调师证书的,得 2 分;(5)具有四级及以上西式面点师证书的,得2 分。”
厨师长具有中式烹调师证书和工作经验即可证明其具备厨师长资格,文件中要求厨师长还需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如果没有专科及以上学历就无法胜任厨师长了吗?另外还设置西式烹调、西式面点,现在中小学也需要提供西餐了吗?因中小学食常不可以制作裱花蛋糕和面包,明显要求不合理。门槛过高,疑似量身定制控制评分;第(2)、(3)评分雷同,厨师长只有一个中式烹调师。
答:现将p34页人员配备中“2.投标人拟为本项目配备的厨师长(满分11分)”内“(3)具有中式烹调师证书的,一级得 3 分,二级得 2 分, 三级得 1 分。(本小项以最高等级证书赋分,不累加);”修改为“(3)具有中式面点师证书的,一级得 3 分,二级得 2 分, 三级得 1 分。(本小项以最高等级证书赋分,不累加);”其它内容不予修改,按照原招标文件执行。关于学历问题,疑问3已作回复。针对西式烹调师、面点师证书。处于身体成长关键期的中学生,在校就餐除食品安全性以外,也更加离不开食品的丰富性和多样性,另后期如开展教师团队活动或家校体验活动等,均需要食堂能提供更加丰富的选择和体验,所以厨师长均需要具备中式和西式技能。
疑问5:p34页人员配备中“3、投标人拟为本项目配备的检验员(满分6分):(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得2分;(2)具有三级及以上食品检验工证书的,得2分;(3)具有三级及以上公共营养师证书的,得2分。”
检验员要求具备农产品食品检验员证和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合格证书完全可以证明具备检验员岗位资格,文件还要求提供检验员本科及以上学历、公共营养师证书,疑似为人量身定做的标准,不是检验员该有的标准:这样要求是不是不合理。
答:关于学历问题,疑问3已作回复。针对检验员提供营养师证书,现修改为“投标人拟为本项目配备的检验员(满分6分)(1)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得3分;(2)具有三级及以上食品检验工证书的,得3分;”
疑问6:p34页人员配备中“拟派其他人员(项目经理、厨师长、检验员除外)(满分6分):
(1)具有三级及以上中式烹调师证书的得 1分,最多得1分;(2)具有三级及以上中式面点师证书的得 1分,最多得1 分;(3)具有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培训合格证书的得 2 分(4)公共营养师:持有一级公共营养师,每人得 1 分;持有二级公共营养师,每人得 0.5 分;本小项满分 2 分。”
其他人员中要求①、提供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培训合格证书:②、提供2个级公共营外师或4个二级公共营养师。在学校食堂餐饮招标中一般仅需提供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合格证或三级及以上公共营养师证书即可,此处设置故意提高门槛,还有以往其它食堂招标评分细则中极少出现提供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培训合格证书要求的,属于不正常特殊要求,此项太过具有针对性,且对公共营养师要求过高,一般是提供三级公共营养师证书即可,此项要求二级及以上、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政府采响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中的要求。
答:现将“(4)公共营养师:持有一级公共营养师,每人得 1 分;持有二级公共营养师,每人得 0.5 分;本小项满分 2 分。”修改为“(4)公共营养师:持有一级公共营养师,每人得 2分;持有二级公共营养师,每人得 1分;持有三级公共营养师,每人得 0.5分,本小项满分 2 分。”其他内容不予修改。针对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培训合格证书。应急管理人员在食堂各项安全方面有着至关重要的地位,他负责组织、协调和实施应急管理工作。应急管理安全人员需要具备一定的应急管理知识和技能,能够熟练掌握应急预案编制、应急演练、事故调查等工作,并具备一定的沟通协调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持有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可以承担企业安全管理、应急管理等相关工作,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保障食堂食品安全、生产安全。
疑问7:p35页“投标人业绩1.自 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单餐人数规模在2500及以上且业主方评价为满意(或优秀)的中小学食堂餐饮服务业绩(含在管),每提供 1 个得1分,本项最高10分。”
投标人业绩中要求提供10个单餐人数规模在2500及以上的中小学食堂餐饮服务业绩,能达到这样规模的中小学要求本就不教,承接单位大部分都是大型餐饮企业,招标文件中设置此项要求直接将中小企业“拒之门外”,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公平公正的原则,《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三条“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通加强采购需求管理,落实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措施,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答:现修改为“投标人业绩1.自 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单餐人数规模在2500及以上且业主方评价为满意(或优秀)的中小学食堂餐饮服务业绩(含在管),每提供 1 个得2分,本项最高10分。”
疑问8:p35页“投标人业绩3.上述经评标委员会认可的业绩中,投标人所管理的食堂获得食品药品监督局或卫生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量化评分为a级的,每提供 1 个得 2 分,本小项满分 6 分。”
要求提供上述业绩获得食品药品监督局或卫生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量化评分为a级,此项荣誉已经停止颁发,不知道该项目还要提供此项荣誉作为评分要求是不是要考虑周全。
答:现修改为p35页“投标人业绩3.上述经评标委员会认可的业绩中,投标人所管理的食堂获得政府部门或国内依法登记注册协会(学会)颁发餐饮类荣誉或奖项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本小项满分 6 分。”
疑问9:p36页“投标人荣誉1.投标人获得政府部门颁发的品牌示范类荣誉,省级的得 4 分,市级的得 2 分,县(区)级的得 1 分。本项满分4分。(不含食品药品监督局或卫生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量化评分)。”
该条表述模糊不清,哪些属于政府部门颁发的品牌示范类荣誉,如何界定?如何评分?
答:删除括号内内容,现修改为“p36页“投标人荣誉1.投标人获得政府部门颁发的品牌示范类荣誉,省级的得 4 分,市级的得 2 分,县(区)级的得 1 分。本项满分4分。”对于品牌示范类的解释,只要荣誉中包含“品牌示范”这四个字,就属于品牌示范类荣誉。
疑问10:p36页“投标人荣誉2.投标人被政府部门或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或消费者协会评为“放心消费示范单位”或“放心消费示范餐饮服务企业”荣誉称号的,省级的得 4 分,市级的得 2 分,县(区)级的得 1 分。本项满分4 分。”
政府部门及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或消费者协会近年来没有给团餐企业颁发“放心消费示范单位”或“放心消费示范餐饮服务企业”,此条设定要求具备完全不符合相关规定,政府部门颁发的荣誉是多类型的,除了品牌还有重合同守信用、食品安全等等的荣誉,太有局限性、指向性。
答:不予修改,按照原招标文件执行。本次招标的范围不仅仅限于合肥,初衷是为了选择优秀的学生食堂经营ag凯发k8国际的合作伙伴,确保学生们的餐饮质量和就餐服务过程完整体验。设置的投标人荣誉包含了各级别部门颁发的“放心消费示范单位”或“放心消费示范餐饮服务企业”,故应当予以认可。
疑问11:p36页“投标人荣誉3、投标人获得国内依法登记注册协会(学会)颁发的学生营养团餐类荣誉或十大团餐品牌类荣誉,国家级的得4分,省级的得 2 分,市级的得 1 分。本项满分8分。”
此项学生营养团餐类荣誉或十大团餐品牌类荣誉,还要国家级的,可以看出来是为某餐饮公司量身定制的,全国中国就10家有这样的荣誉,大部分餐饮企业无法达到上述要求,太明显。此项要求已经排除了中小微型企业公平竞争的权利,严重破坏了社会利益、中小微型企业利益,用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扰乱招投标市场环境。经查询以往合肥区域内类似评分中要求这样的荣誉项目,中标人都是一家餐饮公司。
答:现修改为“3.投标人获得国内依法登记注册协会(学会)颁发的团餐百强企业、团餐top100、学生营养团餐类荣誉、十大团餐品牌类荣誉,每提供一个得2分,本项8分。”
经上述修改后的详细评审指标如下:
类别 |
评分内容 |
评分标准 |
分值范围 |
技术资信分 (100 分) |
经营承诺 |
1、本项目经营承诺包括价格承诺、服务态度(文明经营) 承诺、风险责任承诺、食品安全承诺、卫生及消防承诺、支持公益事业承诺、自愿接受管理处罚的承诺、承担自身原因导致的经济及法律责任的承诺、自愿承担经营风险的承诺、试经营一年,如膳食委员会和学生满意度测评不到90%,自愿退出的承诺。 提供上述全部承诺的的得 5分。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 2、针对如停水、停电、停气、特殊情况下,投标人能提供紧急供餐服务及措施的,得 2 分。 注:同时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扫描件(影印件),否则不得分。 |
0-7分 |
人员配备 |
1.投标人拟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经理(满分11分) (1)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餐饮业高级职业经理人证书的的得 2分; (2)具有中式烹调师证书的,一级得 3分,二级得 2 分,三级得 1 分。(本小项以最高等级证书赋分,不累加); (3)具有三级及以上公共营养师或健康管理师证书的得 3分,本小项满分3分。 (4)具有三级及以上厨政管理师证书的得 3 分,本小项满分 3分。(注:厨政管理师需附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网站查询截图或中国烹饪协会颁发的全国餐饮业厨政管理师培训合格证书的扫描件或中国烹饪协会网站上查询截图) 2.投标人拟为本项目配备的厨师长(满分11分) (1)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得 1分; (2)具有中式烹调师证书的,一级得 3 分,二级得 2 分, 三级得 1 分。(本小项以最高等级证书赋分,不累加); (3)具有中式面点师证书的,一级得 3 分,二级得 2 分, 三级得 1 分。(本小项以最高等级证书赋分,不累加); (4)具有四级及以上西式烹调师证书的,得 2 分; (5)具有四级及以上西式面点师证书的,得2 分。 3、投标人拟为本项目配备的检验员(满分6分) (1)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得3分; (2)具有三级及以上食品检验工证书的,得3分; 4、拟派其他人员(项目经理、厨师长、检验员除外)(满分6分) (1)具有三级及以上中式烹调师证书的得 1分,最多得1分; (2)具有三级及以上中式面点师证书的得 1分,最多得1 分; (3)具有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培训合格证书的得 2 分; (4)公共营养师:持有一级公共营养师,每人得 2分;持有二级公共营养师,每人得 1分;持有三级公共营养师,每人得 0.5分,本小项满分 2 分。 注: (1)以上人员不得兼任,投标文件中提供人员证书的扫描件,针对学历证书同时提供学信网查询截图。 (2)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为上述各拟派人员缴纳的近6个月内(任意连续3个月即可)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提供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中的任意一项缴纳证明即可)。其中:烹调师、面点师、健康管理师、公共营养师、食品检验工须同时附“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网站查询截图。 (3)“国内依法登记注册”以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结果为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该协会(学会)在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结果截图。民政部公布的“离岸社团”“山寨社团”或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公示的“涉嫌非法社会组织”颁发的荣誉、奖励均无效。 (4)以上拟派本项目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换,入场前,招标人将予以现场核对; |
0-34分 |
|
投标人 业绩 |
1.自 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单餐人数规模在2500及以上且业主方评价为满意(或优秀)的中小学食堂餐饮服务业绩(含在管),每提供 1 个得2分,本项最高10分。 2.上述经评委评审认可的业绩中,有连续服务 3 年及以上的业绩,每个加 2分,本项最高6分。 3.上述经评标委员会认可的业绩中,投标人所管理的食堂获得政府部门或国内依法登记注册协会(学会)颁发餐饮类荣誉或奖项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本小项满分 6 分。 注: 第 1 项:同一业主单位不同年限的多份合同不累计计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相关业绩合同扫描件或影印件;如合同中无法体现签订时间等内容,须提供业主盖章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第 2项: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合同的扫描件。连续服务时间以合同中体现的连续服务时间为准,如合同中无法体现连续服务时间等关键评审内容的,另附业主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第3项:须提供获奖证书、批复、颁奖单位颁奖文件、网上示截图(具有其中之一即可)等证明材料。以上材料提供扫描件或影印件,须能体现投标人名称,如无法体现,须另附颁奖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者或提供不全的均不得分。 |
0-22 分 |
|
投标人体系认证 |
投标人具有经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证机构或中国质量认证中心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 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得 2 分; 2)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得 2 分; 3)haccp 体系认证证书的得 2 分; 4)餐饮管理服务体系认证的得 2 分; 5)供应链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得 2 分; 6)可追溯体系认证证书的得 2 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 1. 上述证书扫描件 2. 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网站或中国质量认证中心证书信息查询截图 3. 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 |
0-12 分 |
|
投标人荣 誉 |
1.投标人获得政府部门颁发的品牌示范类荣誉,省级的得 4 分,市级的得 2 分,县(区)级的得 1 分。本项满分4分。 2.投标人被政府部门或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或消费者协会评为“放心消费示范单位”或“放心消费示范餐饮服务企业”荣誉称号的,省级的得 4 分,市级的得 2 分,县(区)级的得 1 分。本项满分4 分。 3.投标人获得国内依法登记注册协会(学会)颁发的团餐百强企业、团餐top100、学生营养团餐类荣誉、十大团餐品牌类荣誉,每提供一个得2分,本项8分。 注:1.投标文件中提供获奖证书、批复、颁奖单位颁奖文件、网上公示截图(具有其中之一即可)等证明材料。以上材料提供扫描件或影印件,提供的以上材料须能体现投标供应商名称,如无法体现,须另附颁奖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国内依法登记注册”以中国社会组织网查询结果为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该协会(学会)在中国社会组织网查询结果截图。民政部公布的“离岸社团”、“山寨社团” 颁发的荣誉、奖励均无效。 2.同一荣誉不累计计分。 |
0-16分 |
|
|
经营方案 |
投标企业围绕经营管理,原材料采购,饭菜品种、价格,企业与学校共建校园文化方案、食品安全环境卫生,食品质量控制,服务质量控制,卫生管理控制(食品卫生,人员卫生,环境卫生,垃圾处理、油烟净化排污等) 进行编制,根据方案进行综合评分: 1)方案全面深入,详尽可行,科学合理的,得3分; 2)方案较为贴切,符合寄宿制校情,具有实用性,得2分; 3) 方案基本符合要求的,得1分。 未提供相应内容的不得分 |
0-3分 |
|
管理制度 |
按照《食品安全法》要求,采购索票索证、出入库台账制度;食品加工、销售、存储和餐具消毒制度及财务管理制度;员工管理制度、培训学习及员工服务规范、着装、用语等;意见反映渠道、反馈流程与改进方案等进行综合评分: 1) 制度详尽健全,规范可行,科学合理的,得 3分; 2) 制度符合实际,具有实用性的,得2分; 3) 制度基本符合要求的,得1分。 未提供相应内容的不得分 |
0-3分 |
|
应急预案 |
1、根据乡村寄宿制初中项目特点制定有针对性应急预案。包括食物中毒应急预案、触电伤亡事故应急预案、火灾应急预案等,评委根据提供的应急预案进行综合评价: 1)方案科学合理、可行性高、针对性强的,得 3 分; 2)方案较为合理、可行性一般、针对性一般的,得 2分; 3) 方案基本符合要求,可行性一般、针对性一般的得 1分。 未提供任何相关内容的不得分。 |
0-3分 |
二、延期部分内容:
1、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获取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延期至:2024年08月02日10时00分。
2、本项目投标人要求答疑时间延期至2024年07月23日17时30分前。
注:此公告视同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原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委托单位:合肥八中教育集团铭传高级中学
地 址:肥西县上派镇站下路与宜城路交口
联系人:杨帆
电 话:18756562533
(二)招标代理机构: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肥西县上派镇紫石路与佛光路交叉口肥光办公区3号楼2楼
联系人:龚 工
电 话:0551-68825087
合肥八中教育集团铭传高级中学
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7月19日